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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五届集安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的通告

2021-7-29 16:27:54   来源:集安市委巡察办  分享至: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十五届集安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成立1个巡察组,于2021年7月29日至8月18日对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开展巡察:一是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巡察期间,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联系方式,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各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并对巡察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35-6227137
  特此通告。

中共集安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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