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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9-1 9:03:38   来源:集安市纪委监委  分享至: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集安市清河镇二道村村委会主任王玉龙涉嫌贪污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王玉龙担任集安市清河镇二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清河镇人民政府落实国家危房改造项目工作中,在明知其亲属王某某等2人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情况下,仍安排他人制作虚假材料提供给有关部门,骗取国家危房补助资金共计5.2万元由王某2人占有。王玉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集安市麻线乡下活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利海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分配扶贫项目收益问题。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王利海担任集安市麻线乡下活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下活龙村发展“兴边富民”木耳种植专项扶贫项目,项目最终收益8万余元。在分配专项扶贫项目收益过程中,王利海明知按规定应将该项目所得收益的80%分配给本村贫困户及特困户,仍违反规定将该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全体村民2017年至2018年农村医疗保险费等费用。王利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2起问题,都是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典型问题,这些行为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路上的“拦路虎”“绊脚石”,必须坚决依纪依法查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要求。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冲锋之年,是打赢精准脱贫 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抓重点、盯关键,加大对各领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纠正发现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快处,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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