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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通报2起党员干部擅自泄露扩散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典型案件

2022-6-9 18:41:07   来源:集安市纪委监委  分享至:  


日前,集安市纪委监委对2起党员干部擅自泄露扩散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典型案件予以通报。这2起典型案件是:

1.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整理编辑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2022年6月7日12时许,集安市团结街道沿江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史长晶,明知集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未发布有关调整疫情防控政策的相关通知、疫情期间严禁使用微信等网络平台传播疫情防控方面未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仍违反保密工作要求,擅自将解封撤卡点时间等内部工作会议内容整理编辑并通过微信发布至“沿江社区工作群”(群成员25人)内,后该消息被集安市团结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职员侯金光(另案处理)转发至“家庭群”(群成员22人)内,随后该信息被大量转发,严重扰乱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泄露扩散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2022年6月7日13时许,集安市团结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职员侯金光,明知集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未发布有关调整疫情防控政策的相关通知、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使用微信等网络平台传播疫情防控方面未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仍违反保密工作要求,擅自将团结街道沿江社区党委书记史长晶发布在“沿江社区工作群”中有关调整疫情防控政策的工作信息通过微信转发至“家庭群”(群成员22人)内,随后该信息被大量转发,严重扰乱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团结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晓平,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不力,对保密规定要求执行不实不细,队伍管理不严,致使团结街道沿江社区工作人员擅自泄露扩散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被给予谈话提醒组织处理。

市纪委监委指出,当前,正值全市上下团结一心、群策群力、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巩固深化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十分关切。史长晶和侯金光同志身为党员干部,明知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严格的纪律要求,仍在没有遵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擅自将内部工作信息发布至微信群内,严重扰乱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是对自身不负责、对组织不负责,也是对社会不负责的违纪行为。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以及保密工作规定相关要求,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从上述通报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扛起监督职责,对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查处追责问责,为持续巩固深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坚决打赢全市疫情防控歼灭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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