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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举措”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2016-12-27 15:38:34   来源:集安市委巡察办  分享至:  


  全市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正人先正己”,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纪律约束,为巡察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强化工作纪律。研究制定了《巡察组工作期间的若干规定》、《集安市委巡察工作纪律规定》、《集安市委巡察办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对巡察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进行全程规范,确保巡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巡察组进驻前,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开展了统一的保密纪律培训,强化纪律意识、保密意识,从思想层面防范“跑风漏气”风险。同时,为了防止重要线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将巡察组上报巡察办工作模式改为巡察组直接上报巡察办负责人,保证了巡察工作的保密性和严肃性。
  二是立卷归档,保留工作痕迹。各巡察组在开展每项巡察工作任务时,严格按照《集安市巡察档案管理流程》要求,所有工作都要用文字材料或影像资料的形式留下工作痕迹。对各巡察组配发的电脑及移动存储设备进行了登记,采用巡察办自行设计的巡察工作专用笔记,笔记本有固定页数,防止随意撕毁,封面有使用人信息登记,做到专人专用,在巡察结束时,要将上述线索材料、电子设备和巡察笔记全部移交巡察办统一立卷归档,增强了巡察工作的可追溯性。
  三是正风肃纪,维护队伍形象。统一印制了“五个严格”、“六个一律”巡察工作纪律须知小卡片,发放给巡察人员和被巡察单位,进一步扩大了社会知晓面和监督力度。要求各巡察组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及住宿、用餐规定,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和巡察对象的吃请和食宿安排。巡察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在每日工作结束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车钥匙要交还巡察办秘书科统一保管,需到乡镇驻点开展巡察的巡察组,车辆不得停放在娱乐场所、餐饮场所等门前。


  责任编辑:韩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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