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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进驻我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2017-9-2 21:27:16   来源:市委巡察办  分享至:  


    8月31日,通化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在我市召开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议。
  会上,通化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组长胥杰作了动员讲话,就如何开展好此次专项巡察,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深刻学习领会,正确认识专项巡察的政治意义。集安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自觉,找准职责定位,迎接政治检查,接受压力传导。二是聚焦扶贫领域,牢牢把握专项巡察主要内容。本次专项巡察将突出围绕脱贫攻坚领域的政策执行、责任担当、重点人员廉洁用权、资金监管、项目管理、工作效果、监督执纪等七方面情况开展巡察。三是优化方式方法,提高专项巡察的工作效能。要做好宣传发动,争取群众积极参与;要立足了解实情,多措并举深入察访;要拓宽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四是强化政治觉悟,切实履行好巡察监督职责。要强化忠诚履职,站稳群众立场;要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求真务实;要强化规矩意识,做到依规巡察;要强化廉洁自律,严格管理队伍。
  通化市委巡察办综合处负责人孙洪波同志受通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就此次专项巡察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深化对政治巡察的认识和理解;二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坚决支持配合通化市委巡察组工作;三要坚持边巡边改边查边建,及时解决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
  最后,市委书记李东友代表集安市委作了表态发言: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专项巡察工作部署。切实把接受通化市委专项巡察作为我们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作为政治体检和廉政体检的有利契机,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专项巡察,全面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二要站在讲大局的高度,全力支持配合专项巡察工作。严格按照专项巡察组的要求,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围绕专项巡察重点,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三要站在讲责任的高度,全面落实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自觉主动听取专项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切实整改反馈的问题和不足,真正把专项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确保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此次专项巡察将历时1个月时间,预计于9月末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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