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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警示震慑 确保廉洁过节 吉林省纪委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2017-9-25 16:07:38   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分享至:  


  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国庆中秋前夕,吉林省纪委通报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安排部署廉洁过节工作。这8起典型案例是:

  1.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张健因下属人员违规使用公车、醉酒驾车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1111日中午,绿园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曹性存违规驾驶公车到饭店就餐。当晚,曹性存再次醉酒驾驶公车并发生剐蹭事故,造成不良影响。20161116日,曹性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张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桦甸市气象局局长崔明磊因下属人员多次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6月至20165月,桦甸市气象局防雷办原主任于爱军利用驾驶公车开展防雷工作便利,经常违规驾驶公车上下班并多次办私事。2016822日,于爱军受到记过处分,追缴相关费用。崔明磊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党委书记、校长苏亚利,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郑冬因默许班子成员违规操办婚庆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5月上旬,该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梁凤羽向班子成员提出,将为其子举办婚礼并宴请本校老师,苏亚利、郑冬未予制止。516日,梁凤羽宴请本校教职员工87人,收受礼金2.23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7519日,梁凤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额退还;苏亚利、郑冬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4.通化市二道江区农牧水利局党委原书记廉法鑫因多名班子成员及下属人员违规收送礼金、公车私用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1年初至20165月,该局原局长张伟宏因违规收受礼金、挪用专项资金购买小汽车问题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副局长兼区农经中心主任刘福斌、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韩云秀因违规赠送礼金、公车私用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且韩云秀在被立案审查期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61220日,廉法鑫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抚松县林业局露水河林场副场长纪贵军因下属人员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4月,抚松县林业局露水河林场司机贺维波驾驶本单位公车接送孩子上学3次,造成不良影响。201768日,贺维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贵军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扶余市粮食局纪委原书记郑国学因下属单位违规公款购买烟花爆竹、违规公款宴请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初至20172月,扶余市增盛粮库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奇林违规公款购买烟花爆竹1.23万元,多次违规在本单位食堂公款宴请扶余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兴才等人,并违规用公款核销在某洗浴休闲娱乐会馆发生的食宿和娱乐费用1.29万元。2017427日,王奇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免职处理,陈兴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国学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通榆县粮食局办公室负责人高国尊因下属人员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641日,通榆县粮食局职工陈立安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携带家属进行扫墓祭祀活动。201647日,陈立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高国尊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办公室主任张亦男、副主任王雪因下属人员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五一”放假期间,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办公室聘用司机刘洪浩私自驾驶本单位公车到长春办私事。2017525日,刘洪浩受到通报批评、停职3个月、罚款300元处理。张亦男、王雪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8起典型案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同时暴露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必须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指出,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已近5年,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实践证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是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同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启动实施办法》,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和“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通报强调,国庆、中秋将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强化通报曝光,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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