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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2019-3-4 16:59:54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分享至: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党员干部,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通化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这6起违纪问题是:

  1.集安市民族宗教局科员金文瀚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7月,集安市民族宗教局科员金文瀚在负责对集安市凉水乡海关村、通天村北冰红葡萄种植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及项目施工的检查验收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两村骗取国家少数民族专项扶贫资金80万元。金文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辉南县庆阳镇西顺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来明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5月至2013年9月,张来明任庆阳镇西顺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政府进行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刘某某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1万元。张来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柳河县圣水镇民政助理杨玉亮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12月,杨玉亮在未进行入户调查的情况下,将不符标准的郝某确定为农村分散五保户,致使郝某自2015年底开始违规享受农村分散五保户待遇。杨玉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通化县富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许良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2年,许良任富江乡副乡长期间,违规为其父许某某审核办理危房改造申请,致使其父许某某违规获得危房改造及示范户补助款共计9500元。许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东昌区金厂镇夹皮沟村村委会主任石长河等6人贪污危旧房改造补贴款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石长河在任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夹皮沟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期间,同村委会其他成员邵芝朋、袁永春、王景德、任金华和村报账员孙本财合谋,以借效益工资名义贪污国家危旧房改造补贴款6万元,每人分得1万元。石长河、任金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他4人非党非监察对象,未受到党政纪追究。该6人贪污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处理。

  6.二道江区教育局副局长邴庆国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10
月23日,通化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化市关于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二道江区教育局牵头,负责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贫困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44人次的任务。因该区不具备条件,未能完成培训任务。负责主持工作的该区教育局副局长邴庆国私自决定虚报完成培训45人次。因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邴庆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化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以上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有的在项目审批、验收等环节责任缺失、有责不履,有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有的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敷衍塞责,有的雁过拔毛、贪污侵占困难群众补助,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追究,完全是咎由自取。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入反思警醒,强化宗旨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

  通化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使命担当,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政治任务扛牢抓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执纪重点,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要主动跟进脱贫攻坚新政策新举措,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线索,严肃追究和纠正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严肃问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对于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级办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高压震慑,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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