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集安市委批准,集安市纪委监委对集安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原主任逄锦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逄锦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假票据入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逄锦龙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受利益驱使,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集安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集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逄锦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