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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洁过“五一”的通知

2020-4-30 15:28:53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分享至:  


各部门、各单位:
  2020年“五一”假期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廉洁过节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现将“五一”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警示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党员干部提出明确的廉洁过节要求,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把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落实“九个严禁”的主动性
  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症”,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担当,努力做到“九个严禁”: 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在节日和大型活动期间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节日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烟酒、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收送电子红包;严禁使用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向景点管理单位索要景点门票,杜绝“关系票”、“人情票”;严禁借会议、培训、单位食堂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赠送节礼、安排宴请、转嫁报销其他费用、虚报支出套现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借用公车进行假期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除值班和必要的公务用车外,节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封存;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三、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监督责任,遵守防控规定
  各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责任,加强对全面推进复工复产条件下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的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遵守防控规定,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四、强化“两个责任”,严肃查处问责
  节日假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也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核期,更是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要坚持对节假日期间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纠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舆论媒体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五一”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请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组织好学习、宣传、提醒工作,确保廉洁过节。
  请各部门、各单位将廉洁过“五一”工作开展情况于5月8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政务中心503室),联系电话:6227136。


中共集安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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