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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洁过“两节”的通知

2020-12-29 14:28:47   来源:市纪委监委  分享至:  


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按照市委要求,现将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提醒,注重自我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提要求,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特别是要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松动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坚持驰而不息狠抓作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并结合节日期间“四风”易发多发问题,坚持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有效结合起来,努力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积极营造崇廉戒奢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示范引导,突出问题导向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纠“四风”,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带头树新风,努力做到“十二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在节日及大型会议、活动期间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同时着力纠正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问题;严禁借会议、培训、食堂等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公款旅游、组织会餐、安排宴请、转嫁报销其他费用、虚报支出套现;严禁不吃公款吃老板、收受私企老板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禁借筹备换届之机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及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高消费娱乐健身会员卡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除值班或必要的公务活动外,节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严禁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和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厚葬薄养、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倡导树立文明新风,营造崇廉戒奢、摒弃陋习的氛围。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格责任担当
  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不仅要管好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工作人员,也要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属的教育和约束,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节日期间监督举报力度,畅通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网址等,鼓励群众参与到节日监督中,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通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要深挖细查,严查快处。同时,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元旦、春节期间,市纪委将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廉洁过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坚决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对发现屡查不改、屡教不改的问题,要依规依纪从重严肃处理,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发现工作失责失察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请各部门、各单位将元旦期间廉洁过节工作开展情况于1月7日前;春节期间廉洁过节工作开展情况于2月22日前,分别报送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政务中心503室),相关材料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并加盖公章。联系人:祖君培,联系电话:6227136。


中共集安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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