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长级)王义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义瑞简历
王义瑞,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山东即墨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4年5月,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6年11月,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审员;
1991年3月,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长;
1994年7月,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1995年8月,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1996年4月,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年1月,任集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5年9月,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3年8月,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调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6年4月,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处长级);
2018年2月,退休。